离婚后频繁见孩子好吗

我和前夫离婚的时候,因为我没有工作,孩子最终判给了前夫。前夫工作忙,孩子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我和公婆相处的一直挺好的,所以基本上每天都去看孩子,可是每次看完孩子要走的时候,孩子都会哭,现在我觉得自己频繁见孩子是在伤害他,我做的究竟对吗?

 
分享 2019-07-02 14:21:04

肯定是好的。一方面,探望孩子也是积极地履行抚养义务,更好的了解孩子的生活。因为有时候孩子也很思念父母,经常探望孩子也更有利孩子的健康成长,给他们一个完整的童年,另一方面,经常探望才知道对方是否有不利孩子成长的行为、及时反馈一些信息。

和前任离婚之后,每一位父母就会非常思念自己的小孩。但是很多人都说离婚后母亲经常看孩子是非常不好的,因为这会让孩子更加失望。不过小编认为:不管你与你的前任伴侣矛盾有多深,作为母亲都不能弃自己的孩子于不顾。

母亲在孩子心中的地位是无可替代的,作为母亲就应该经常去看看自己的小孩,当你看到了自己的孩子玩得很开心的时候,你工作起来也会更有激情,并且孩子最需要的东西并不是物质需求,而且父母的疼爱和关心。

虽然短期来看,见孩子可能见的时候是好,分别的时候孩子会哭闹,但从长远来看,这对于孩子来说还是利大于弊的,如果大人刻意压制孩子对母亲的思念,长期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以及影响孩子对婚姻的态度以及一些观念上的偏执。

所以尽量的还是能见则见,但是千万不要利用这种见面刻意拉拢和孩子的关系或者说一些不该说的话。这些话对于大人们来说没有什么,但是会给孩子的心理造成伤害,甚至会让孩子在心里记一辈子。

而且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探望孩子,有这个探望权。这也是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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