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孩子给了父亲,我现在后悔了还能要回来吗?

离婚的时候孩子给了父亲,我现在后悔了还能要回来吗?当时我是想着让孩子跟着爸爸,因为我的条件确实没有他爸爸好,但是我现在发现孩子瘦了很多,还不如跟我过呢,我现在后悔了怎么办?

 
分享 2021-03-25 10:58:05

无论是到了任何的时候,妈妈和孩子都是最亲近的人。零到六岁的孩子就是天然地需要妈妈陪伴,这是孩子建立安全感的方式。妈妈看到孩子瘦了想要抚养孩子也是很正常的。

如果你的孩子比较大的话,让他听你话就行了,对于十周岁的孩子,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经济条件的证明,一般来说法官是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去考虑,你可以从这些方面多考虑一下。

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其实还是要看孩子心里怎么想,抚养权约束的是大人不是孩子,大人必须要承担抚养义务,但不代表孩子必需要跟谁一起生活。所以说如果孩子喜欢你迟早会回到你身边的。

其实这种事情还得看情况,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什么时间都可以成立。最低的条件是,他们把孩子交付你抚养,你支付部分费用,作为补偿。正式法律途径更麻烦的,你试试吧。

这个离婚协议上应该是有的,要回来可能性是不大,除非他个人自愿放弃抚养权,不过你作为母亲,是有权力去看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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